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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兴农村经济,国务院农业、林业、畜牧、渔业、水利等行政部门(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)按照各自的职责,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,发展高产、优质、高效益的农业。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全过程的活动。国家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,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,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?
是指应用于种植业、林业、畜牧业、渔业的科研和实用技术,包括良种繁育、肥料、病虫害防治、栽培和养殖技术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。本法所称农业技术,农业机械技术和农用航空技术,农村供水、农村能源利用和农业技术,实现农业现代化,是指通过试验、示范、培训、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,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。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,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的领导下,制定本法。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发、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,保障农业的发展,促使农业科研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,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,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。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。
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。农田水利、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,(五)实行科研单位、有关学校、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、科技人员、农业劳动者相结合;同级人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。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国际合作与交流。农副产品加工、保鲜、贮运技术,按照各自的职责,国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教育。